甘肃联合大学化工学院党总支党员学习教育制度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0-09-29浏览次数:759

 

为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,强化党员学习教育,增强党员党性修养,提高党员队伍素质,形成党员“长期受教育,永葆先进性”的长效机制,按照中央和省、校党委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,结合我校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践与探索,特制定党员学习教育制度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,使广大党员牢固树立“人人学习、终身学习”的理念,认真学习科学理论,提高全校党员、干部和师生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,引导广大党员在工作岗位上建功立业,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
二、学习教育内容

1、进行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,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,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的理论的学习。

2、进行党和国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和学习。

3、进行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路线、基本纲领、基本经验的教育和学习。

4、进行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、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教育和学习。

5、进行形势政策、科学思想、法律知识的教育和学习。

6、进行经济、政治、文化、科技、管理、历史等方面知识的学习。

三、学习教育制度

1、党总支、党支部学习教育制度

1)每周四下午为党总支、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及师生理论学习时间,每月至少集中学习2次。其他为自学和开展活动时间。

2)党支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出每学期的学习计划及重点内容,期末要写出学习总结,每次组织学习教育活动要有记录。

3)每位党员每学期至少写出12篇学习体会。每学年以党总支、党支部为单位召开一次学习经验交流会。

2、领导干部做形势报告制度

1)党总支、党支部负责人要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,结合本单位或部门的实际以及党员和师生的思想状况,每学期上一次党课或作一次形势报告。

2)党总支、党支部每学期要邀请12位校领导或校外领导干部及有关专家学者为党员和师生做形势报告。

四、学习教育要求

1、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学习教育活动,严格执行学习教育制度,学习教育时间不得随意挤占或挪用。要采取多种形式,调动党员及师生学习自觉性、主动性和积极性,切实抓好学习落实工作。

2、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,带头参加学习教育活动、带头上党课、做形势报告,以自己的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学习教育活动的顺利进行。

3、学习教育的形式应灵活多样,可以采取集中学习、个人自学、分组讨论,参观考察、调查访问,举办研讨会、报告会、座谈会、交流会等形式进行。

4、学习教育活动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,讲求实效,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。在学习教育中,要认真研究学院改革和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解决师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,把“党员受教育,群众得利益”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。

5、党总支、党支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,广泛宣传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最新成果,及时总结、推广学习教育中的先进典型及经验,为学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。

6、党总支要加强对党员学习教育的指导、督促和检查。检查结果要纳入全院党建工作的考核体系,并作为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重要条件之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