化工学院“化工之星”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办法

发布时间:2015-12-03浏览次数:592

  为弘扬青春正能量,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充分展示大学生精神风貌,促进学院学风建设,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和成才环境,教育和引导同学们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,做励志成才、奋发有为、感恩奉献的新时代大学生,同时在学院树立向优秀典型学习的良好氛围,鼓励和带动更多的同学共同进步,学院拟每年12月份在全院范围内进行评选。评选办法如下:

      一、指导思想

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涵为指导,评选在勤学敬业、科学研究、创新创业、志愿服务学校和社会发展建设等方面具有突出事迹、典型示范作用的青年榜样,引导全院青年学生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,树立正确的人生观、世界观、价值观和乐观向上的精神风貌。

    二、评选要求

     1.基本条件:

     ①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,富有激情,敢于挑战,志存高远。追求知识,热爱科学,善于创造、勤于学习、甘于奉献,学习成绩良好。

      ②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个人品质,明礼诚信、团结友善、乐于助人。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,关注学校,心系社会。

      ③获得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三好学生、雁苑之星候选人、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者优先参评。

      2.在专业学习、创新创业、校园文明、文体活动、志愿服务、热心助人、诚实守信、艰苦奋斗、自强不息等某一方面事迹突出,且事迹主要集中在本年度。

      三、评选名额

      学院每年评选“化工之星”大学生年度人物共10名,分为勤学敬业类、创新创业类、志愿奉献类、励志尚德类、优秀学生干部等类别。

      四、评选方法

      1.初评(12月上旬)

      (1)各班以班级为单位,组织召开班会,在班级内进行民主推荐(符合本次评选相关参评条件,有突出事迹及贡献、体现青春正能量的同学皆可作为候选人进行推荐),并将候选人事迹在班级内进行宣传,班主任填写推荐评语上报至团学办。

      (2)团学办对各班推荐的候选人,进行资格审查。

      2.复评(12月中旬)

      (1)审核完成后,通过学院微信平台(订阅号:化工梦起航)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公众投票。根据投票结果和各方意见综合后择优选出前10名“化工之星”大学生年度人物。

      (2)组建化工学院评审团(评审团由学生代表组成),对符合条件申报的学生组织ppt汇报。评审团将根据现场展示评分。

      (3)微信平台投票占总评分的60%,现场汇报占总评分的40%.

      3.宣传阶段(12月下旬)

      学院将推选出的“化工之星”大学生年度人物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事迹宣传,并于12月下旬举行的“元旦文艺晚会”中进行颁奖表彰。

      五、报名材料要求:

      (1)报名表(见附件),包括个人简介(150字左右,要求简明扼要、事迹突出,将作为宣传的主要文字材料);所获荣誉(所获荣誉应为校级(含校级)以上表彰);事迹材料(300字以内,事迹主要集中在本年度)。

      (2)参选人需提供两张以上电子版照片,正面免冠2寸证件照1张。其他能够反映参选人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。

      (3)报名表、参选人事迹材料及参选人照片材料电子版,请于每年12月中旬报送至团学办,报名表和参选人事迹材料纸质版需班主任签字。

      六、其它要求

      1. 全院同学高度重视,积极参与。各班要精心组织,把评选活动作为重点工作,做好安排部署。

      2.密切配合,认真选拔。各班要坚持择优推选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做好评选推荐工作。

      3.加强宣传,营造氛围。各班要在广大学生中广泛动员,做好宣传工作。严格按照要求,精心准备,认真组织,保证本次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。

 

附件:

 

 “化工之星”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

 

姓名

 

性别

 

年龄

 

民族

 

年级

 

班级

 

专业

 

政治面貌

 

联系电话

 

所获校级(含)以上奖项:

 

 

 

 

 

参选人主要事迹(150字) :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班主任签名:

 

附件:评选报名表.doc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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