甘肃联合大学化工学院关于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的规定

发布时间:2019-01-08浏览次数:2093

甘肃联合大学化工学院
关于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的规定
 
    课程教学大纲是学校实现培养目标、完成课程教学(含实践教学)环节的指导性文件,是教学计划的具体体现。为促进我院教学质量稳步提高,依据学校教务处对课程提出的基本要求及教学大纲制(修)订的原则规定,结合学校实际,借鉴省内外兄弟院校的成功经验和具体做法,现对课程教学大纲制(修)订工作提出如下原则性意见。
    一、指导思想
    课程教学大纲是教师组织教学、进行课程建设、开展教学评价的重要依据,有了统一的教学大纲,教学工作就有了基本的要求和规范,教学过程才能得以有效运行,教学质量才能得以保证。
    课程教学大纲要准确、全面、系统地反映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,贯彻教学计划所体现的教育思想和培养目标,课程教学大纲要努力体现课程建设、实践教学的改革精神,符合培养要求,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都要服从课程结构及教学计划的整体要求。明确每门课程在培养目标中的相应地位和作用,处理好本课程与其他课程的关系,适应培养社会文明建设和经济建设人才的需求。注重知识、能力、素质协调发展,特别要突出创新意识的培养。
    二、基本要求
   (一) 课程教学大纲的制(修)订要依据专业培养要求,科学地进行学时分配,处理好课程之间的衔接,精心设计,分清主次,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贯穿在整体教学过程中。充分体现发挥学生学习主动性与创造性,改进教学方法和使用先进教学手段,提高教学质量。
   (二) 在制(修)订课程教学大纲时,要结合学校重点课程建设工作,对学院拟确定重点建设课程教学大纲,要精心制(修)订,保证重点课程建设质量。随着学校专业设置的不断调整及专业特色的不断强化,对以后新开发的课程,原则上要先制订课程教学大纲。
   (三) 制(修)订课程教学大纲要认真总结学校长期以来所积累的教学经验,吸收学科专业新知识、新内容,结合学校的实际和培养目标的知识需求变化进行修订、补充和完善,坚持科学性、思想性和实践性相结合的原则。
   (四)课程教学大纲一经确定,每位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都必须严格执行。课程教学大纲应保持相对稳定,因特殊原因需修订课程教学大纲,由学院提出申请,送教务处签署意见,报主管校长批准后方可调整。
   (五) 公共课和基础课,可参照国家提出的课程教学基本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进行修订;国家没有统一要求的课程,均按学院教学计划的培养要求进行制(修)订。相同课程在不同专业的教学计划中要求不同时,其教学大纲单独列出。
   (六) 课程教学大纲的内容包括本课程的教学目标、教学内容基本要求、实践教学环节要求、学时分配、学生学习要求、选用教材和参考书目以及必要的说明部分。
    三、制(修)订的范围
    课程教学大纲所指对象包括所有必修课和选修课。
    四、制(修)订的组织形式
   (一)各教学单位要针对本次课程教学大纲的制(修)订召开专题会议,进行认真讨论。组织从事教学工作多年,具有丰富教学经验、熟悉专业发展方向并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主持制订。
   (二) 各教研室主任负责所属课程教学大纲的讨论修订工作,学院院长负责主持本单位所有课程教学大纲的审定工作。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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