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方责任保险报案 理赔流程

发布者:化工学院发布时间:2019-04-01浏览次数:10

一、 报案要求

根据大地保险公司20141023日的要求,学生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意外受伤,无第三方责任人时,学校须在24小时内向大地保险公司电话报案。学院需要报案时,请把以下信息及时以短信形式告知学生处并电话说明:1.学生姓名、性别,2.所在学院,3.年级、班级、专业,4.受伤时间、地点、原因及场合,5.报案老师姓名、电话。学生发生意外后,学院应在24小时内向学生处报告,学生处随即向校园风险中心报案。

已报案学生,治疗结束后30天内,须提供如下材料,无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时保险公司不予报销。未按要求的时间提供材料者,视为自动放弃,逾期不予赔付。

二、理赔流程

 1.学生发生意外后,学院应在24小时内向学生处报告,学生处随即向指定的经纪公司和保险报案。

2. 治疗结束后,学生把治疗期间的相关过程材料收集齐(详见第三条)后交给学生处,写明姓名、年级、班级、专业、所在学院、联系电话、日期。

3. 保险公司适时来校查阅、审核学生的诊断、检查、治疗材料,并将审核合格的学生的赔偿费转入校财务处,到帐后财务处通知学生处,学生处通知学生所在学院,学院通知学生本人。

4. 学生处给财务处写付款说明,当事学生持付款说明到财务处领赔偿款。

三、学生须提交给保险公司查阅审核的材料

(一)、门诊治疗后需提供如下材料

1.病历本  2.发票原件  3.X片、CT、核磁等报告单  4.用药处方

(二)、住院治疗后需提供如下材料

1.住院病历(医院盖章) 2.发票原件 3.费用清单(医院盖章) 4.出院证原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