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认真贯彻学校“三抓三促”行动精神,落实省委教育工委“三抓三促”工作要求,化工学院根据学校“三抓三促”总体部署,切实改进工作作风,提升工作效率,抓执行促落实、抓效能促发展。现结合工作实际,就学生诉求“接诉即办”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工作安排
(一)工作时段
1.设置并公开办公电话与办公地点,学生可前往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地点,根据自身诉求寻找相关负责老师予以解决,或拨打热线电话,说明诉求。
办公地点:致远楼5-809-3室
接诉时段:8:00-12:00;14:30-17:00
(二)非工作时段(节假日)
1.设置并公布师生诉求专用意见箱(化工学院楼道内)
接诉时间:全天24小时
2.公布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人员手机号码,按业务归口分类设置学生诉求服务专线。
学生管理与服务、学生资助事务专线:18152009520李老师
就业指导与咨询、心理健康教育专线:13359401262薛老师
党团综合事务专线:17309462861赵老师
二、服务流程
(一)受理登记
通过实地咨询或意见箱接收学生诉求并第一时间予以登记。接诉后需在《辅导员工作记录本》中做好相关信息记录。
(二)处置解决
学生工作相关的即办事项,在接诉后第一时间进行处置解决,非紧急事项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解决。非学生工作相关事务转办其他相关部门协调解决。
(三)反馈确认
接诉后应向提出诉求的学生确认解决成效,对事实清楚的,可予以办结。受客观条件限制等原因无解决的,接诉人应向学生耐心解释、积极引导、争取理解。
(四)事项归档
经核查确认,“接诉即办”事项处置完毕的,由学生工作办公室予以归档。